外资投咨含映企业基本条件
您知道外资投咨含映企业基本条件有哪些么?今天北京工商注册公司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:
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
有两个以上合伙人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卜个以下合伙人设立,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: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。国有独资公司、国有企业、几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。
有符合要求的书面合伙协议
合伙人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合伙协议。协议中应当载明“本协议与法律法规不符的,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”。协议中的经营范围条款应当注明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”。
工商部门提供合伙协议的参考格式服务,您可到各工商大厅领取参考格式范本,或登陆我局网站获取。
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
合伙人可以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,一也可以劳务出资。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。合伙人以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,需要评估作价的,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,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。中方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,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,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。
有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
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“普通合伙”、“特殊普通合伙”、“有限合伙”字样。
有符合要求的企业经营场所
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,且房产证工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:(如不符合上述条件,请您仔细阅读《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》中“选择企业住所(经营场所)时应注意哪些问题”的有关内容)
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
如您从事的经营项日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,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审批项目,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
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日录》禁止类和标注“限于合资”、“限于合作”、“限于合资、合作”、“中方控股”、“中方相对控股”、“外资比例”的鼓励类、限制类项目,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。从事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限制外商投资合伙企、从事的产业需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,登记机关将履行实质审查程序,于受理之日起巧个一l二作日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,在征求意见的基础工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。